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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避免学生野外游泳溺亡的几点建议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2-8 19:15:38 人气:885  

据龙湾区政协委员王勤福、张雪梅反映:7月30日《温州都市报》报道:市教育局统计,今年1月至7月23日,全市共有22名学生死于溺水,其中发生两人以上学生溺水事件4起。溺水的大多是小学和初中低年级学生,而且大部分是新温州人子女,基本在水塘和溪流溺亡。溺水事故年年有,尽管一些地方在野外设置了警示牌和防护栏,但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并没有阻挡学生到水库游泳的脚步,有的学生甚至把防护栏的铁丝剪断,以方便下水游泳。溺水事件已成为中小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正是花季年龄就过早凋零,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惨痛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为此建议:

1.思想上要更加重视。一是学校要重视。生命重于泰山,学生的生命安全更是关系到家庭甚至家族的幸福,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稳定。因此,学校要以教育者的理性、良知和荣誉,深刻认识到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二是政府要重视。要加大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在城乡建设中科学规划,建立农村游泳场地、建立适合的专业游泳队伍的训练基地,消除群众直接在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游泳的不安全因素。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文体部门要加强游泳知识培训,强化游泳技能培训。三是企业要重视。许多民工工作繁忙,无法顾及孩子,任孩子自主玩耍,最多是叮嘱孩子不要去野外游泳。想让孩子在暑期参加课余培训或游泳训练又苦于没钱。因此,企业可考虑建造洗浴场所,完善洗浴设施,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生活环境。亦可组织民工子女夏令营,丰富其暑期生活。这样,家长放心,企业放心。

2.切实加强游泳安全管理。一是学校要加强教育。大力加强广大学生的游泳安全教育,对于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校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班会和宣传橱窗,对学生进行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每一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溺水身亡。同时,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逐步意识水库野外游泳的危险性,也呼吁群众珍惜生命,自觉抵制无组织、非专业队员水库野外游泳行为。公安机关应当指导、督促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加强教育、管理,尽可能地避免惨剧的发生。三是公安部门要加强巡视。公安机关应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充分利用已有的事故案例,上好溺水防范的安全教育课,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在水库、河道设立“严禁游泳”等警告牌,增加管理人员,在周边张贴禁止游泳的各类告示;公安机关可以像110巡警一样在事故多发、学生常出现的水域加强巡逻。尤其是在暑假时间,要加强巡逻,发现没有大人陪伴的孩子到那里游泳,立即上前制止,并把他们带离现场交给家长。

3.家长要担负起监护责任。一是要及时提醒。告诉孩子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去野外游泳必须结伴而行,且不能“放单”,最好跟随一定要有水性较好的亲友一起去,同时带上救生圈,以防不测。二是要教其选址。告诉孩子不要去有水草的地方,避免缠脚造成事故;不要去水流急的地方,避免体力不支和其他突发情况发生;不要去在砾石多的地方,防止水下石头划破脚,造成感染。三是要教其自救。告诉孩子万一在野外游泳时发生意外,一定要保持镇静,一边呼救,一边自救。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在众多孩童溺水事件中,很多孩子看到同伴出现险情,会直接跳下去救人,殊不知,救人者不但救不了别人,反而有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年少的孩子娇嫩如花,教育他们懂得尊重生命、懂得保护生命,是社会应该教给他们生存的基本法则。暑期天气炎热,忙完了一学期的紧张学习,游泳消暑自然成为不少学生热衷的一项户外活动。希望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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