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政协委员王勤福、张雪梅反映:7月2日下午2时35分许,温州市区划龙桥路兴利大楼前一广告牌突然坠落,砸到一过路女子,致使伤者全身多处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又一鲜活的生命在广告牌下魂归天堂,给其家庭带去巨大的悲痛和伤害。户外广告牌成了埋伏在人们头上的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把悬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惊诧痛心之余,我们不禁要问:广告牌是如何成为“凶器”,今后我们又将如何保障自己头顶的安全?
顶上的广告牌,它的安全,究竟是哪个部门在监管?有记者先后咨询了市规划局、市工商局、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科室,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我们管理。”市规划局审批科工作人员表示,广告牌的审批、监管权限已不在规划部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只审核商业广告内容,广告牌的安全监管,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对店招店牌的审批只从是否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角度去把关,招牌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这颗“不定时炸弹”的管理居然是一个盲区。为了保障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建议:
一、统一规范制作。广告牌的设置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但广告牌的安全监管,却没有一个部门管理。这一点,让一些商家很不理解。政府部门应该统一广告牌制作的标准,对牌体结构、电气、避雷、安全等方面安进行规范,不能你一个样他一个样;对不合格广告牌的业主予以相应处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二、加强监测管理。明确安全监管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发证时要提醒设置单位对广告牌进行定期养护;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若发现店招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马上提醒商家进行维护。要加强专业检测,严把检测质量关。明确相关专项检测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严把检测单位的准入程序,做到专业检测不走过场,以对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负责的态度,做好检测工作。
三、建立备案制度。温州作为常受台风侵袭的城市,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及早建立广告牌安全检测备案制度。广告牌的业主单位,要每隔一段时间(可以是1年或半年)对广告牌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设置人应当立即进行整修或拆除。如果逾期不报送检测报告,相关部门应吊销广告设置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拆除。